你好,我是基层水资源管理人员,在具体工作中碰到以下问题,查阅相关法规后还是很疑惑,请予以解答,谢谢!县内的一条干渠,已由水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但有公司新建塘坝从事生产并从干渠中取水,干渠已经发放取水许可证,塘坝取水是否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如果需办理取水许可证,其许可量是否在干渠的取水许可证许可量之内计算,相应的法律依据具体是?谢谢!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某公司新建塘坝利用灌区等单位干渠取水并从事生产,属于利用其他单位取水工程直接从江河、湖泊取用水资源,原灌区供水、取水用途已发生重大变化,该公司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城市新区建设前做好水资源论证,可合理布局供排水设施,保障居民用水安全稳定。宜宾水库水资源论证
水利部颁布的《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规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取水量、取水地点发生改变的,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您所咨询的热电厂新打井且取水量、取水地点已发生变化,需按取水总规模,重新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申请,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具体审批权限按热电厂所在省区人民**有关规定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是在修订行业标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的基础上由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国家标准。因此,从两项标准的关系来讲,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替代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由于国家标准编写要求所限,无法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中说明替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有关信息。水利部目前正在开展标准体系修订工作,结合此项工作将分批废止失效标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应在废止标准之列。阿坝厂区水资源论证怎么做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在水资源论证中具有重要地位,需构建农田退水管控体系。
我们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水资源论证是一项技术性论证报告,它是为取水许可制度服务的,其论证的目的是使取水审批更加科学合理,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取水许可时,不仅要考虑到建设项目本身取水、用水的需求,而且还要兼顾到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保护,降低管理风险。其**是根据建设项目取水地点、水工程开发地点水源的保障程度,以水资源的条件来确定经济布局的规模、确定工程建设的规模;用水环节要采取节水措施,力争实现清洁生产;取水和退水要在不损害第三者利益、不损害第三者利益、不损害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前提下,符合水功能区划等。因此,需要进行***而系统的论证工作。
对于满足上述前提条件的项目,研究提出启动后评估工作的触发条件,初步考虑三类条件:***类是项目的水资源相关建设、运行方案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方案有较大变化,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批复文件的执行已出现偏离,需要及时通过后评估程序予以纠正或认定,从而保证行政许可的约束力。第二类是项目运行一定年限后,需要进行例行监督检查,为换发取水许可证等工作奠定技术基础。至于具体的评估时点,可以设置在取水许可证届满前一定时间。第三类是水资源论证审批机关或上级机关根据加强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的特别需要或制度完善需要时,可以责成项目业主或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后评估。这类后评估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不作详细探讨。水资源论证需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分级评价体系,实施差异化管控。
补救与补偿原则(1)坚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原则”,开源、节流、治污并举,节水治污优先的原则;(2)坚持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综合利用的原则;(3)坚持水量与水质统一的原则;(4)坚持取水权有偿转让原则,建立健全保护水资源、恢复生态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5)坚决维护国家权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协商、互利的原则。本报告已对建设项目取水对周边水资源状况及其他用水户的影响作了分析。本项目取水符合四川省相关取水规定,对本地水资源质和量影响甚微。水资源论证应构建水资源-能源-粮食纽带关系模型,评估协同发展阈值。阿坝厂区水资源论证怎么做
旅游景区开发进行水资源论证,能合理规划用水,保护景区水环境,提升旅游品质。宜宾水库水资源论证
如果取水单位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了申请,审批机关应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460号令)规定,对取水单位或个人原批准的取水量、实际取水量、节水水平和退水水质状况以及所在行业的平均用水水平、当地水资源供需状况等进行***评估,在取水许可证届满前决定是否批准延续。审批机关批准延续的,应当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不予批准延续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对不予批准延续的,取水单位或个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后取水单位或个人仍然取水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予以行政处罚。宜宾水库水资源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