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因此,若水库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单村水厂取用本村水库的水,则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申请,不需要进行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联村水厂使用其中一个村的水库的水,考虑到该村属于水厂供水单位且已经该村同意,可不办理取水许可申请,不进行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取用的都是产权为本村的水库的水,也就是单村水厂取本村水库的水;有的是联村水厂,也就是几个村用其中一个村的水库的水。我有两个问题想向你们请教:1、以上情况是否需要申领取水证?2、是否进行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滑雪场建设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能合理规划造雪用水,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养殖水资源论证编制单位
依据《四川省人民**关于***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1】39号)“***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从根本上改变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粗放的现状,提高全社会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和能力,为实现‘两个加快’提供水资源保障”,本项目采用流水养鱼,属于落实“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之列。《***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中提到:“要科学确定供水水源次序,城市用水要做到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当地水、后过境水。”本项目厂址紧邻天全河、鸭婆溪,因此优先考虑采用地表水合理。分析范围生产、生活用水主要依靠地表径流,水源单一。本项目就近以项目区东侧地表径流为取水水源。本项目按照室外供水的管理规定从鸭婆溪取水,取水量严格依照项目发展规划的预测需水量,面向全县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因此,本项目的取水符合项目所在区域的水资源规划要求。巴中养殖水资源论证物流园区建设开展水资源论证,可合理规划车辆清洗等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水利部颁布的《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规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取水量、取水地点发生改变的,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您所咨询的热电厂新打井且取水量、取水地点已发生变化,需按取水总规模,重新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申请,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具体审批权限按热电厂所在省区人民**有关规定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是在修订行业标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的基础上由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国家标准。因此,从两项标准的关系来讲,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替代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由于国家标准编写要求所限,无法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中说明替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有关信息。水利部目前正在开展标准体系修订工作,结合此项工作将分批废止失效标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应在废止标准之列。
各省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如何计算?是通过“用水量/水资源总量”得到吗?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水资源规划规范(GB/T51051-2014)》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的相关计算进行了明确:“4.7.1应根据水资源评价分析成果和供水量调查分析成果,分别计算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地下水资源开采率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等指标,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及状况进行分析评价。1.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可采用近期当地地表水资源形成的年平均供水量(含调出水量)与多年平均年地表水资源量的比值表示;2.平原区浅层地下水资源开采率可采用近期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年平均开采量占多年平均年地下水资源量的比值表示;3.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可采用近期当地水资源形成的年平均供水量(含调出水量)与当地多年平均年水资源总量的比值表示。”水资源论证中的水权交易市场建设,需明确交易平台与监管机制设计。
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区的划定依据不同。水功能区一级区中的保护区依据《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50594-2010)进行划定,不在保护区中再划分二级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五章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有关规定进行划分;自然保护区**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进行划分。在划定范围上,存在一定重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包括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开发利用区里划分的饮用水源区是为城镇提供综合生活用水而划定的水域,两者在范围上存在一定重叠。根据**机构**要求,水功能区管理职责已移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下一步管理规定要求可咨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水资源论证要分析水资源价格机制,引导企业和居民合理用水,提高节水意识。宜宾水源水资源论证评审
水资源论证需综合考虑气候、地形等因素,确保论证结果符合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养殖水资源论证编制单位
一、关于预算内专项和财政专项(一)预算内专项。是指2007年之前利用国债方式下发的****资金和地方配套完成的投资,该投资来源于发展**部门。目前,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已做了调整,全国水利发展统计公报不再反映该项内容。(二)财政专项。是指**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用于地方水利建设的投资,包括地方配套完成的投资。一般用于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等。二、关于****投资和地方**投资2015年及以前的全国水利发展统计公报中当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按来源划分为预算内拨款、预算内专项、财政专项、水利建设基金、重大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出让收益、水资源费、自筹资金、国内**、利用外资、企业和私人投资、**等12项。2016年及以后的统计公报,按投资主体不同将预算内拨款、预算内专项、财政专项、水利建设基金、重大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出让收益、水资源费、自筹资金等8项归并为****投资和地方**投资,既****安排的历史归并到“****投资”科目,地方**安排的归并到“地方**投资”科目。三、关于自筹资金。指**、地方部门及事业单位以自己名义筹集的各类资金。养殖水资源论证编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