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们好!我有两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1、煤矿疏干水是否属于地下水资源量的一部分?2、煤矿疏干水排放量是否应该计入地下水可利用量?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煤矿疏干排水采用人工排水降低有关含水层的水位(或水压),使某个采矿水平的地下水部分或全部排除,防止井下突水,保护采矿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煤矿疏干排水是煤矿企业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的一种方式,煤矿疏干排水量按用水口径应计入地下水取用水量。咨询内容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时,是否需要按照《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的要求增加“节水评价”章节?水资源论证要分析水权交易可能性,促进水资源在市场机制下合理流动。巴中自来水厂水资源论证设计资质单位
1.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农村人饮工程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库中的水,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2.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农村人饮工程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均应申领取水许可证,并根据长江委有关规定纳入取水工程核查登记范围。2006年颁布实施的《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取水单位或个人不按规定提供取水、退水计量资料的,应予以相应处罚。为强化用水需求和过程管理,水利部2014年出台《计划用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用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按月向管理机关报送用水情况。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对“用水单位未按月向管理机关报送用水情况”进行处罚的有关规定。广元自来水厂水资源论证咨询水资源论证要分析水资源价格机制,引导企业和居民合理用水,提高节水意识。
对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实际上取水许可监管的难度非常大,对照法律条款来举两个例子取水单位和个人:贩卖早餐的流动摊贩;取水工程:存在多年的古井;取水行为:取水用于清洗餐具,属于经营的一个环节。按照这个条件,符合办理取水许可证和征收水资源费的条件,履职何其艰难。基层面对小微企业或少量取水的取水户,要求他们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真的很难,希望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能够简化,既然是影响轻微,那么影响的条件就可以列出来采取勾选的模式进行填写,有必要的可以留空填写补充。但是现实条件下,报告表制度难度不亚于报告书……
水功能区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区虽然划分的依据不同,但在范围上存在一定重叠交叉。水功能区保护区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区存在重叠时,应按照《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2款要求,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和从事与保护无关的涉水活动。在未重叠的情况下,保护区应按照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开展保护监督及管理工作。根据**机构**要求,水功能区管理职责已移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下一步管理规定要求可咨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水资源论证是科学评估水资源承载力、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基础环节。
明确管理要求。由县级以上人民**或其所属部门审批的规划,其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规划审批前,对规划编制部门提供的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相关论证材料组织进行审查,重点从水资源管控指标的符合性,以及规划需水规模、节水评价、取水退水方案、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措施的合理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对涉及跨省江河流域水资源配置的,应征求流域管理机构的意见。对规划需水节水不符合水资源管控指标要求、水资源支撑保障条件不具备,或规划实施可能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且难以补救的,审查机关应提出规划不可行,或根据水资源条件对规划进行调整的意见。对未开展水资源论证的相关规划,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规划征求意见环节,向规划编制和审批部门提出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意见或建议。城市雨水资源化利用潜力评估是水资源论证的创新点,需突破传统排水思维。广元自来水厂水资源论证咨询
农业灌溉用水占比分析在水资源论证中具有突出地位,需结合作物需水规律。巴中自来水厂水资源论证设计资质单位
《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主要针对平原区、山丘区以及城市建成区、大型水源地、超采区、海(咸)水入侵区、地面沉降区等区域地下水监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主要针对污染源(点源)的地下水监测,二者适用范围有所不同,并不矛盾,应根据地下水监测目的和工作性质等,选择对应的执行标准。《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规定“宜从经常使用的民井、生产井以及泉流量基本监测站中选择布设水质基本监测站,不足时可从水位基本监测站中选择布设水质基本监测站”,应理解为可从民井、生产井以及泉流量基本监测站及水位基本监测站中加测地下水水质。环境监测井能否作为生产井,应依法向具有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巴中自来水厂水资源论证设计资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