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指南中使用的“应该”一词意味着建议或推荐某事,但不是要求。如前所述,本指南适用于受CDER监管的生物制品。随着FDA意识到有关亚硝胺杂质的新信息和新兴信息,它可能会传达有关识别新亚硝胺污染物的信息,以及FDA对此类杂质及其形成的根本原因的理解。它还可能传达新的推荐AI限值、解决此类亚硝胺杂质的预防或缓解建议,以及实施缓解建议的建议时间表。在建议实施时间表时,FDA可能会考虑对公共卫生的潜在风险、科学知识状况、问题的范围、实施有效预防或缓解策略的可行性和复杂性以及药物短缺的风险等因素。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生物技术平台包括合成室、发酵室、高温室、仪器室、细胞房等功能区域。湖北人用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单位
亚硝酸盐杂质存在于一系列常用的赋形剂中,这可能会导致药品在生产过程和保质期储存期间形成亚硝胺杂质。生产厂家的供应商资格认证计划应考虑到亚硝酸盐杂质因赋形剂批次而异,并可能因供应商而异。药品制造商和申请人还应注意,饮用水中可能存在亚硝酸盐和亚硝胺杂质。此外,当亚硝胺前体,如仲胺、叔胺和季胺,包括API片段,作为杂质存在于原料药中时,这些前体可以与辅料中的亚硝酸盐或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其他来源的亚硝酸盐反应,并在药品中形成小分子亚硝胺或NDSRI。一些封闭系统的容器,包括二次包装部件和制造设备,可能是亚硝酸盐或亚硝胺杂质的来源。北京小分子亚硝胺杂质研究分析研究院以项目为中心整合各研究院高校相关的技术力量,为项目研发和重大技术攻关提供技术支持。
关于已批准申请和DMF的变更报告,请参见第V.C.节。API制造商应审核其供应链,并监控其是否存在任何风险的API原材料和中间体。API制造商应保存记录,包括原材料或中间体供应商的名称、原材料或中间制造商的名称、以及API制造前处理材料的任何重新包装商和经销商的名称。在适当的情况下,API制造商应制定控制措施,并考虑风险材料的附加规范,以防止亚硝胺杂质的形成。为了避免交叉污染,API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溶剂、试剂和催化剂等回收材料时,应只在回收材料的同一步骤或同一工艺的早期步骤(如果有足够的纯化)中使用回收材料。
含硝酸盐的原料,如硝酸钾,可能含有亚硝酸盐杂质。可容忍的亚硝酸盐杂质量取决于工艺,应由每个API制造商确定。据报道,仲胺或叔胺在某些原料和甲苯等新鲜溶剂中是杂质。如果API原料或中间体是在可能从其他工艺中引入亚硝胺杂质的地方(生产线)生产的,则这些原料和中间体可能会因生产现场的交叉污染而面临风险。API原料供应链意识是防止原料药亚硝胺杂质和交叉污染的重要因素。例如,在没有供应商监督的情况下,API制造商可能不知道其从供应商处采购的API原料中的亚硝胺杂质或前体。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位于产业历史悠久、产业体系完善,山东省重要的药物研究生产基地--淄博。
(2)如果发现风险,进行确认测试;(3)根据适用要求向 FDA 报告旨在防止或减少亚硝胺杂质的变化。较重要的是,API和药品制造商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或防止亚硝胺的存在原料药和药品中的杂质。1.本指南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 (CDER) 药品质量办公室制定。2.就本指南而言,术语“活性其药物成分”应解释为药品中的活性成分(参见 21 CFR 210.3(b)(7)和 21 CFR 314.3(b) 中对活性成分的定义)。本指南中,术语“活性其药物成分”和“药物物质”也可互换使用。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20年,被淄博市委授予“淄博城市发展合伙人”称号。内蒙古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研究指南中文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开展新药配方开发、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包材相容性研究等多项技术开发服务。湖北人用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单位
进行确认性测试的结果应保存在设施中。在遵守CGMP的过程中,制造商和申请人必须确认,在发生变更(例如,修订配方或制造工艺)后,药品在发布时和到期日规定的使用时继续符合规范。FDA提供的这些建议,以帮助制造商和申请人降低其产品含有不安全水平的亚硝胺杂质的风险。含有或未能充分解决亚硝胺杂质风险的药品可能不符合FD&C法案的适用要求,包括第501和505条。例如,如果这些产品没有按照第501(a)(2)(B)条的CGMP进行制造、加工、包装或保存,则将违反该法案。湖北人用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