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款第(二)项“依法不得提出水行政许可申请的情形”具体指?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3号发布)是水利部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制定的配套规章。该办法第二十四条***款第(二)项中的“具有依法不得提出水行政许可申请的情形的”,主要包括:1.《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情形;2.《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情形;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申请行政许可的情形,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申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的情形,《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关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次申请质检单位资质的情形。水资源论证要关注地下水水位变化,防止过度开采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南充取水水资源论证审批
根据《河道等级划分办法(试行)》(水管[1994]106号),河道主要依据自然规模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的重要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五个等级,即一级河道、二级河道、三级河道、四级河道、五级河道。2016年11月28日,*****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河长制》,要求“***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鉴于各地河湖禀赋差异较大,很多河湖跨两个或多个行政区,河长与河道等级并非一一对应关系,不宜将河道分为市级河道、县级河道、镇级河道、村级河道。攀枝花环保发电厂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资源论证应构建水资源承载力压力测试系统,评估极端情景下用水安全。
《水法》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令第460号)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若穆红承包土地灌溉抽取自然坑塘的水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则不适用于取水许可的有关规定,但需征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对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及水资源费征收的,企业应按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规定依法补缴水资源费。咨询内容山西省2015年发布了《山西省工业企业用水定额》,除此之外国家有没有发布其他关于有色金属行业采、选、冶炼的用水定额,如有色金属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水利部组织编制了46项取用水定额。涉及有色金属行业的定额有氧化铝生产、堆积型铝土矿生产、电解铝生产、铜冶炼生产、铅冶炼生产、离子型稀土矿冶炼分离生产等。水资源论证可明确水资源配置方向,引导产业向节水型转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工程取水口处河段河道顺直,河床由沙砾卵石组成,河床冲淤变化较小,工程河段地质条件良好,河床覆盖层厚度达数十米,稳定性较好,从河段的地形地貌、工程地质结构分析,工程取水口位置是经济合理的。经实地踏勘,在工程取水口上游无场镇、无其他工矿企业,居住人口较分散,无任何集中污染源,工程河段水质符合地表水Ⅰ类水域标准,水质良好,水质能够满足该工程用水的要求。根据上述水文分析计算可知,本工程取水流量占p=90%枯水年来水量的比例为32.5%。因此,只要采用合理的取水方式,取水口断面的天然来水量是能够满足取水要求的。水资源论证应构建水资源-能源-粮食纽带关系模型,评估协同发展阈值。南充工厂水资源论证收费
水资源论证应关注农业面源污染对水资源影响,提出防治措施,保护水源。南充取水水资源论证审批
各省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如何计算?是通过“用水量/水资源总量”得到吗?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水资源规划规范(GB/T51051-2014)》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的相关计算进行了明确:“4.7.1应根据水资源评价分析成果和供水量调查分析成果,分别计算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地下水资源开采率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等指标,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及状况进行分析评价。1.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可采用近期当地地表水资源形成的年平均供水量(含调出水量)与多年平均年地表水资源量的比值表示;2.平原区浅层地下水资源开采率可采用近期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年平均开采量占多年平均年地下水资源量的比值表示;3.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可采用近期当地水资源形成的年平均供水量(含调出水量)与当地多年平均年水资源总量的比值表示。”南充取水水资源论证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