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以国际化为目标,按照CNAS(ISO/IEC17025)和GMP、GLP要求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的药物创新研发质量体系。2017年,获得CNAS认可、CMA资质;2018年,按照《良好的自动化管理规程》(GAMP5)建立了符合国家“数据完整性”要求的系统环境;2019年,在同行业中率先引进国际有名信息化实验室管理系统(Labvantage平台),实现实验全流程可追溯、实验数据自动抓取、客户在线服务;2021年,启动“智慧数字共享实验室”建设,同年9月6日当选为“中国检验检测学会信息与智能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根据市场和项目需求灵活提供服务。药物基因毒研究服务
在外部审计方面,2018年,通过NMPA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现场核查;2019-2020年,先后协助客户完成美国FDA项目申报注册3个;通过新华-百利高、华润双鹤、东诚药业、红日药业、陕西万荣、迪沙药业等60余家企业的现场审计核查。生物医药研究院拥有180余人的专职技术服务与研发团队,其中硕士学位以上人员65%以上;承担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等省部级以上项目35项,到位经费7400余万元;合作建立院企实验室7家。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 是由淄博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山东大学和当地药企共同建设的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药物与健康产品技术创新研发和专业化孵化服务平台药物基因毒研究服务研究院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是由高新区管委会投资建设的功能完备、系统配套的药物研发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遗传毒性是指环境中的理化因素作用于有机体,导致其遗传物质在染色体水平、分子水平和碱基水平上受到各种损伤,从而引发的毒性作用。这种损伤可能导致基因突变、染色体结构的变化或数量的变异,进而影响遗传信息的正常传递和表达。遗传毒性物质能够引起遗传物质的改变,这些改变可能通过遗传效应在后代中表现出来,如致突变作用和致畸作用。基因毒性则是指物质能够直接或间接损伤细胞DNA的能力。这种损伤同样可能导致基因突变,但基因毒性的概念更侧重于描述物质对DNA的直接作用,而不涉及遗传效应在后代中的表现。基因毒性物质包括那些能够引起DNA损伤、染色体畸变或基因组不稳定性的化合物。
研究院设有药用材料、医用材料、药物分析、样品稳定性考察、样品准备、IT机房(数据管理系统)、收样室等多个功能科室;配备了核磁共振、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红外光谱仪、元素分析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在内的大中型仪器设备50余台(套)。中心目前已完成近100项药用包材和医疗器械方面的相容性研究,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可以为药企、医疗器械企业及研发机构提供专业化的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内容:注射剂包材相容性研究。主要针对注射剂与包材的相容性进行研究,包括药物与包材的提取研究,相互作用研究(包括迁移实验和吸附实验),安全性研究等。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生物技术研发与服务平台包括分子生物学室、分离纯化室、动物房等功能区域。
基因毒性杂质是指那些能够直接与DNA发生反应,引起DNA损伤或突变的化学物质。这些杂质可能来源于药物合成过程中的原料、中间体、副产物或降解产物,也可能由药物包装材料、生产设备等引入。基因毒性杂质的存在不仅会影响药品的疗效,还可能对患者的健康造成潜在危害。根据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协调会(ICH)的指导原则,基因毒性杂质通常被分为五类,每类杂质具有不同的遗传毒性和致A性风险。而警示结构则是用于区分普通杂质和基因毒性杂质的重要依据。亚硝胺是一类具有强烈致A作用的化合物,其结构硝中的胺N类-基因亚毒性硝基杂质(-包括NN=-O二甲基。)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形成了从源头发现到中试的临床前研究链条。药物基因毒研究服务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严格遵守“合规公正,专业高效,技术诚信”的服务原则。药物基因毒研究服务
来自淄博及周边地区的10余家企业共40余人参加了讲座。近年,随着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的深入,业内在配方、工艺、包材研究等方面要求与国际化接轨。在注射液放大生产及验证生产阶段,中外药典对异物颗粒污染要求差别比较明显,欧美对可见异物颗粒污染的产品为“直接判定不合格”,而中国药典目前还是有条件允许“颗粒”。国内注射液的质量问题市场抽查,相当多的部分都是存在异物污染,如何用国际化的标准与方式来解决异物污染问题,是目前我们共同面对的课题。针对上述问题,我院邀请了业内经验丰富技术人员前来与淄博医药企业进行技术交流与研讨。药物基因毒研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