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取水许可证到期延续,取水单位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了申请,对取水单位取水量、实际取水量***评估后,是不是可以以5年平均取水量的比较大取水量核定水量给予延续?这样取水量比原取水量少,是不是属于取水量改变,要不要重新办理?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依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规定,取水审批机关应当对原批准的取水量、实际取水量、节水水平和退水水质状况以及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所在行业的平均用水水平、当地水资源供需状况等进行***评估,在取水许可证届满前决定是否批准延续。批准延续的,应当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不批准延续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延续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机关除了要考虑取水单位或个人实际取水量,还应当考虑原批准的取水量、节水水平和退水水质状况以及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所在行业的平均用水水平、当地水资源供需状况等,通过***评估作出是否批准延续的决定。批准延续的,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生态修复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能合理确定生态补水方案,促进生态系统恢复。雅安厂房水资源论证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水资源论证的目的是根据水资源论证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分析建设项目所在流域水资源时空分布特征,水资源配置、水环境及水生态现状,研究保障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配置的新要求,支撑区域生态环境和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方案,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雅安厂区水资源论证评审水资源论证中的水权交易市场建设,需明确交易平台与监管机制设计。
如果取水单位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了申请,审批机关应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460号令)规定,对取水单位或个人原批准的取水量、实际取水量、节水水平和退水水质状况以及所在行业的平均用水水平、当地水资源供需状况等进行***评估,在取水许可证届满前决定是否批准延续。审批机关批准延续的,应当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不予批准延续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对不予批准延续的,取水单位或个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后取水单位或个人仍然取水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本项目的工程选址、取水水源、取用水方案等,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规定,本次水资源论证范围包括分析范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取水影响范围和退水影响范围。1、分析范围依据《导则》,水资源论证分析范围是指根据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情况分析所涉及的范围,涵盖取水水源论证和取退水影响论证的范围,分析范围确定的原则,“应以建设项目取用水有直接影响关系的区域为基准,结合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功能区纳污控制要求,统筹考虑流域与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要求,确定分析范围。”根据本项目取水水源所在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和取用水合理性分析以及取退水影响论证的需要,及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分区与行政区划,确定本工程的分析范围为:天全县行政范围2400km2。湿地公园建设进行水资源论证,能维持湿地生态水位,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460号令)规定,审批机关应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460号令)规定,对取水单位或个人原批准的取水量、实际取水量、节水水平和退水水质状况以及所在行业的平均用水水平、当地水资源供需状况等进行***评估,在取水许可证届满前决定是否批准延续。请问,这个***评估,是要求取水单位做延续评估报告书,原审批机关对报告书进行评估,还是审批机关在取水单位提出延续申请后,由审批机关自行对取水单位做出的评估?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向原取水审批机关提出延续取水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延续取水申请书;(二)原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和取水许可证。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转发长江委员会关于印发延续取水申请(试行)的通知》规定,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向原取水审批机关提出延续取水申请时需提交延续取水申请书和取水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运行情况总结说明材料。取水审批机关据此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批准延续。水资源论证应关注水质变化趋势,提前采取措施防止水质恶化,保障用水质量。广元垃圾发电厂水资源论证审批
职业教育学校开展水资源论证,可保障教学实训和生活用水,培养节水型人才。雅安厂房水资源论证评审
规划分析规划分析是对城市规划的介绍和分析,重点介绍城市规划中与需水预测有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以及规划提出对水资源的需求,如用水规模、取水水源、供水与退水方案等;还应分析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有关规划等上层规划的相符性,分析规划与区域内其他现行或已批复同层级规划在水资源方面的协调性。2.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收集整理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基础资料,分析城市水资源状况、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水功能区水质现状及达标情况;分析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根据城市所在行政区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管理要求,说明城市**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的落实情况。雅安厂房水资源论证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