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虑制成缓释药物剂型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其对释放、吸收和蓄积等方面的影响和变化。在提出研发项目之前,应该充分调研相关文献资料或进行必要的前期实验研究,以掌握有关信息。举例来说,对于一些溶解度很差的药物,可以采用固体分散等适当的方式来改善其溶解度,然后制成缓释剂型。对于在身体特定部位(如小肠上段)吸收的药物,制成缓释剂型应该采用适当的方式延长制剂在该部位的停留时间,从而确保药物被完全吸收。因此,要根据临床的需求、药物的理化特性和生物药学特性等综合考虑,确定口服缓释制剂的研发立项。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拥有180余人的专职技术服务与研发团队,其中硕士学位以上人员65%以上。河北基础药物制剂研究中心
在口服缓释制剂的制备技术中,除了常见的技术以外,近年来还有基于胃内滞留技术、生物粘附技术和离子交换技术开发的新的缓释制剂。针对不同的口服缓释制剂,需要结合药物特性、可选的辅料和制剂设备等因素,选择或研究并制定适宜的制剂技术。释放度可以反映缓释制剂在特定的溶剂中释放速度和程度。体外释放度是口服缓释制剂筛选制剂工艺时的一个关键指标;同时,释放度检查也是有效控制产品质量、验证批内和批间产品质量的一种重要方法,可以评估产品是否可以放行以及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品质是否符合要求。河北基础药物制剂研究中心研究院以项目为中心整合各研究院高校相关的技术力量,为项目研发和重大技术攻关提供技术支持。
建议采用三种或三种以上常见的溶出介质(如水、0.1mol/L盐酸和pH3-8的缓冲液)进行药物溶出/释放曲线的对比。如果国家药品标准中有相关的溶出度/释放度检查方法,也应该采用对应的方法。对于注射给药制剂,有关物质、pH值、渗透压、溶液透明度和颜色等与制剂安全性紧密相关,是筛选的重要考虑因素。而对于局部给药制剂,必须根据使用部位和剂型特点等因素进行合理的指标筛选。例如眼科制剂的制定,应重点关注有关物质、pH值、粘度等指标,因为眼部需要特别的药物特性。对于透皮给药系统,能够透过皮肤的能力是保证药物有效性的前提,因此必须进行与市售产品比较的体外释放度和透皮试验等筛选工作。
因此,对于已有国家标准品种,需要进行影响因素试验,以考察产品对光、湿、热等的稳定性。这将为包装材料和贮存条件的选择提供依据,还可以为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条件的选择提供依据,为制剂工艺的确定提供帮助。对于制剂的影响因素试验,可以结合筛选过程进行。加速试验与新药的要求相同,应在选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6个月的考察。选择长期试验时间时,应综合考虑产品稳定性情况、与已上市产品稳定性的比较情况和拟定有效期。在申请注册时,需要提交至少6个月的长期稳定性研究资料。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是一个有朝气有活力的年轻团队。
口服缓释制剂的研究思路基本如下:利用缓慢释放药物的特性,降低血药峰谷波动,延长药效时间,从而减少服药次数。但并非所有口服药物都适合制成缓释制剂。对于毒性大、窗较窄的药物以及血药浓度与药效不相关的药物来说,不宜制成缓释制剂;浓度依赖型也不适用于制成缓释制剂。此外,具有溶解度低、剂量大、半衰期短或长、吸收部位受限等特点的药物,制作口服缓释制剂时需要特别慎重。安全药理学研究概念出现于1997年ICH 的实施新药临床研究所需非临床安全性试验的时间安排(M3指导原则)和生物技术药物的临床前安全性评价(S6指导原则)中。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愿成为客户与员工引以为傲的伙伴与同行者!河北基础药物制剂研究中心
研究院在临床前药物质量研究、杂质研究、基因毒性杂质研究、包材相容性研究等方面形成特色和优势。河北基础药物制剂研究中心
在开发现有的国家标准药品时,先要通过系统的质量控制研究来验证现有的国家药品标准是否适用于开发的产品。必要时,要根据开发品种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注册标准,更好地控制产品质量;在有效性方面,应证明开发产品与上市产品的生物等效;同时,在安全质量指标方面,开发的产品不应低于上市产品。有必要分析/或验证开发产品与上市产品之间的药学差异是否会带来新的安全问题。等同性原则:已上市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已经得验证,其安全性、有效性与质量控制指标之间的联系也较为明晰。河北基础药物制剂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