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生产企业关注以下几点:a.严格遵守法规过渡期要求,在2011年5月1日后投放于欧盟市场的塑料类食品接触材料产品应按照法规(EU)No10/2011中相关要求进行测试;b.由于近期欧盟对于产自中国的塑料类食品接触材料产品中的初级芳香胺类物质重点查验,并且(EU)No10/2011中也强调了对初级芳香胺类物质的要求,使用聚氨酯、聚酰胺或偶氮染料等高风险材料作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应引起高度重视,警惕由此带来的质量安全问题;c.(EU)No10/2011ANNEXI中的授权物质清单已经重新被整合修订,其中部分原料起始物质和添加剂要求和以往有所不同,生产企业应遵守此清单使用生产物料;d.随时关注欧盟食品、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公布的通报,了解产品输入国管控趋势;e.相对于以往的2002/72/EC,新法规(EU)No10/2011中对于迁移测试的要求整体趋于严格,生产企业有必要改进生产工艺以应对更新的测试规则。各类新型食品接触材料不断涌现,在食品销售、储藏和运输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给人们带来极大方便。连云港食品接触材料测试法规
食品安全广受关注,不仅***于食品本身,还包括与食品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材料。与食品接触的日用品,如厨房用品、生活用品,产品包装等,其中的有害化学物质会迁移进食品,从而会损害人体健康。食品接触材料的测试也称为“食品级测试”。欧盟已颁布针对食品接触材料的法规(EC)No.1935/2004,在欧盟成员国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该项指令的相关要求。同时,不同成员国在此法规的基础上,根据本国情况,制定了本国对食品接触材料的相关法规,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另外如美国、中国、韩国等都有相应的食品接触材料法规,杭美检测针对不同的产品类型,不同的出口国家,为您提供质量***的检测服务和技术咨询。连云港食品接触材料测试法规总迁移量是食品接触材料必须满足的安全指标之一,**食品接触材料向与之接触的食品中可迁移的总量。
金属食品触材检测项目:重金属溶出量测试(4%乙酸)、铅(Pb)、镉(Cd)、铬(Cr)、镍(Ni)、砷(As)、锑(Sb)、锌(Zn)橡胶食品触材检测项目:联苯胺、萘胺、间甲苯二胺、氯苯胺、苯基萘基胺、丙烯腈、氯丁二烯等。玻璃食品触材检测项目:重金属溶出量测试(4%乙酸)、铅(Pb)、镉(Cd)、铬(Cr)、镍(Ni)、砷(As)、锑(Sb)、锌(Zn)竹木食品触材检测项目:五氯苯酚(PCP)、甲醛溶出量、有机涂层的全迁移、砷含量、铅含量、二氧化硫含量、邻苯基苯酚、噻苯咪唑、联苯以及抑霉唑的含量等。纸食品触材检测项目:铅(以Pb计)、砷(以As计)、荧光性物质、脱色试验、大肠菌群、致病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从食物接触材料及制品中迁移到与之接触的食物模拟物中的所有非挥发性物质的总量,以每千克食物模拟物中非挥发性迁移物的毫克数(mg/kg),或每平方分米接触面积迁出的非挥发性迁移物的毫克数(mg/dm2)表示。对婴幼儿食物接触材料及制品,以mg/kg表示。食物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总迁移量,物质的使用量、特定迁移量、特定迁移总量和残留量等应符合相应食物安全国家尺度中对于总迁移限量、最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限量、特定迁移总量限量和比较大残留量等的划定。在工商日常监管检查中,对经营单位查验商品质量检修讲演时应验看检修讲演原件(盖有红章的检修讲演)同时留存复印件,而不应验看讲演复印件,避免所取的检修讲演泛起复印伪造等情况。《产品质量检测讲演》有效期是否有时间划定产品质量检修讲演一般是没有确定有效期的。 严格要求金属材料及制品中食品接触面使用的金属基材、金属镀层和焊接材料不应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升温,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随着国家 严格《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与实施,食品安全已经不再是一个空口号,而是确实能够落实到行动的新法则。食品包装,作为承载着为食品保驾护航的重要角色,食品包装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着食品的货架期安全,不容忽视。17年3月1日,新标准《GB 3160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总迁移量的测定》正式实施。Labthink兰光,作为一家专业致力于包装检测仪器研发生产的****,我们愿意为食品行业各企业提供专业的包装质量解决方案,以期祝您一臂之力。本文就简单围绕该标准进行介绍,并为大家介绍新上市的全自动食品接触材料迁移量测定仪器——CLASSIC 830迁移量及不挥发物测定仪。
食品级测试针对所有的材料,包括用新工艺生产的产品。连云港食品接触材料测试法规
美国食品包装材料所使用的物质被视为间接添加剂,纳入到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管法规体系中。连云港食品接触材料测试法规
预期和食品接触的,或者已经接触到食品且预定供作此用的,又或者可合理地预料会与食品接触,或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会将其成分转移至食品中的材料和制品,包括活性和智能材料。欧盟颁布的EC/1935/004框架性法规是目前有关各种食品接触材料的主导性规章,欧盟成员国都有权监督该框架法规。但目前前针对17种材料的特定措施,由于欧盟缺乏可适用的材料指南,根据EC/1935/2004第6条规定,当各类材料和制品的特定措施还没有制定时,允许维持和采用各成员国的相关规定。因此,在产品出口到欧盟时,不仅*要考虑到EC/1935/2004,而且还要考虑到具体出口国的相关法规。如德国、法国等,除严格依循欧盟1935/2004指令外,还有当地的食品级法规必须遵循,如:德国LFGB(LMBG),法国FrenchDGCCRF2004-64,英联邦UKSI898:2005和意大利公报(GazzettaUfficialeG.U)法律No.283of30/04/1962和地方法令21/03/1973(D.M.21/03/73)等。连云港食品接触材料测试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