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管理要求。由县级以上人民**或其所属部门审批的规划,其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规划审批前,对规划编制部门提供的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相关论证材料组织进行审查,重点从水资源管控指标的符合性,以及规划需水规模、节水评价、取水退水方案、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措施的合理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对涉及跨省江河流域水资源配置的,应征求流域管理机构的意见。对规划需水节水不符合水资源管控指标要求、水资源支撑保障条件不具备,或规划实施可能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且难以补救的,审查机关应提出规划不可行,或根据水资源条件对规划进行调整的意见。对未开展水资源论证的相关规划,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规划征求意见环节,向规划编制和审批部门提出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意见或建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后评估报告由项目业主报送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组织**对报告进行评审。泸州厂区水资源论证评估报告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增强节水监督力度加强仪陇县节水组织机构建设,对各企事业单位制定节水目标,定期进行节水目标检查,同时把节水目标作为各级企事业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之一。5、充分运用经济杠杆,规范居民、单位节水行为。建立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颁布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完善水资源费收取、使用和支出管理制度,全县水资源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做到专款**。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在分析近几年全县实际用水情况及现状水价合理性的基础上,按照小步快走的原则,分阶段制定了水价调整方案,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三级阶梯式计量水价。除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外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乐山取水水资源论证编制水资源论证后评估报告,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查,落实后评估中提出的相关要求。
1、从政策角度来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管理的法律依据是《水污染防治法》第五章和《水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自然保护区划定和管理的法律依据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二条和《自然保护区条例》。某一区域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和划定为自然保护区,在法律法规层面不是必然的互斥关系。汉江湿地自然保护区是以朱鹮及其它珍稀水禽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从功能定位上与“引江济渭工程”建设调水水源、加强水源保护的目标不构成必然的***。2、从管理角度来看:河流、湖泊以及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与湿地是不同概念。目前,我国国家层面尚无法律法规对湿地定义及范围进行界定。《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提出,湿地是某种独特植物区系和动物区系,特别是水禽赖以存活的生境。黄金峡水库是重要的水利工程,库区是河道的组成部分,水利部门依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因此,地方人民**欲将黄金峡水库划定为湿地自然保护区,应充分考虑划定行为对饮用水水源工程设施建设运行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如将工程设施所在区域划入**区,将导致工程设施难以建设和运行,影响供水安全。
增加投入,逐步建立地方财政、用水户多元化、多渠道投资体系有关部门应当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资金及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建设三项费用中安排节水资金。企业特别是高耗水企业要增加节水技术改造资金的投入。符合**条件,具有偿还能力的节水项目,银行应优先安排**,各级**对农业节水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贴息。应根据“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节水基金,实行节水补助金制度,用于支持节约用水技术改造管理以及补助对节水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用水户,并充分利用资本区场和**节水投入机制,建立节水投入多元化体系。建立全县性的节水科技发展基金,用于支持节水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和推广工作。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十)把握评估要求。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应在分析涉及行政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依据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指标、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管控指标、区域用水总量和效率控制指标等,结合区域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明确提出评估区域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提出项目准入的用水定额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十一)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已经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水资源管控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提出适用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项目类型和具体要求。对适用承诺制管理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可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攀枝花取水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时,应进一步突出对建设项目取用水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的论证。泸州厂区水资源论证评估报告
二是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三是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根据《条例》精神,应急取(排)水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必须同时满足“临时应急”和为保障施工、生产与公共安全两方面特征。例如,矿井发生透水事故,为保障安全紧急排水,不需要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但本项规定不包括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生产安全必须进行的长期正常的取(排)水的。地铁等地下工程取(排)水属于为保障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必须进行的长期正常取(排)水,不符合《条例》中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情形,因而需要在水资源论证基础上,向当地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二、关于疏干排水区申办取水许可证的问题目前,地下水禁(限)采区层位和面积范围由当地**划定并公布。地下工程疏干排水涉及地下水禁(限)采区的,需在严格水资源论证基础上,明确疏干排水影响的层位及面积范围,按照省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取水许可证。泸州厂区水资源论证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