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于2003年成为全球早采用eCTD(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的国家之一,初由CDER和CBER作为电子提交平台试点。2008年起,eCTD正式成为药申请(NDA)和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的标准格式,并在2012年通过《药申报者付费法案》(PDUFA)进一步强化其法律地位。至2017年,FDA强制要求所有药申请(NDA)、简略药申请(ANDA)及药物主文件(DMF)必须采用eCTD格式提交,标志着其从可选到强制的转型。这一进程在2018年扩展至临床试验申请(IND),终实现全类型药品注册的电子化覆盖澳大利亚的eCTD申报相关技术支持。杭州国产eCTD
欧盟eCTD的历史沿革与强制实施 欧盟自2003年逐步推进eCTD(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的标准化进程,初要求药注册申请(MAA)采用CTD格式。2010年,集中审评程序(CP)率先强制使用eCTD,随后分散程序(DCP)和互认程序(MRP)分别于2015年、2017年跟进。至2019年,欧盟要求所有国家程序(NP)的注册申请均以eCTD格式提交,标志着其电子递交体系的成熟。2024年,EMA启动eCTD4.0试点项目,旨在提升技术兼容性与审评效率。 eCTD验证标准的迭代与关键更 欧盟的验证标准历经多次调整,例如2025年3月启用的eCTD3.1区域模板和验证规则v8.1,对文件结构、元数据和内容完整性提出更严格的要求。标准引入的“追踪表(Tracking Table)”强制校验规则(如15.11和15.12)曾导致CEP(欧洲药典适用性证书)递交,后通过允许占位文件临时解决。与早期版本相比,v8.1强化了对模块一区域信息的逻辑验证,并细化了对PDF书签、超链接的规范性检查。山东INDeCTD供应商欧盟ANDA注册申报相关技术支持。
美国药物主文件(Drug Master File, DMF)是向FDA提交的机密技术文件,用于支持药品生产、质量控制及合规性审查。以下为申报的要点和流程总结: DMF概述与类型 定义与作用 DMF是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详细档案,包含原料药、辅料、包装材料等的生产设施、工艺、质量控制等信息,供制剂厂商引用以支持其注册申请。其意义在于保护企业机密的同时,满足FDA对供应链透明度的要求。 DMF类型 Ⅱ类:原料药、中间体及制剂(如微生物外泌体、细胞株等生物制品均属此类)。 Ⅲ类:包装材料。 Ⅳ类:辅料、着色剂等添加剂。 Ⅴ类:非临床/临床数据等特殊信息(需FDA预先批准)。 注:Ⅰ型(生产设施与人员)已于2000年停用。
赋悦eCTD系统 文件验证与修复 支持自动验证文件格式(如PDF属性、字体嵌入、超链接完整性等),并一键修复不符合法规要求的文件。例如,系统会自动检查XML主干文件的结构合规性,确保符合中国、美国、欧盟等地区的eCTD法规标准。 eCTD组装与发布 可自动生成符合CTD结构的电子文档包,包括XML主干文件、文件夹命名规范及序列号管理(如申请号/序列号文件夹自动生成),并支持超链接和书签的批量创建。例如,初次提交的序列号为0000,后续每次提交自动递增。 生命周期管理 支持文件全生命周期操作(增、增补、替换、删除),并通过序列号叠加直观显示各章节文件的有效性,覆盖从初次提交到年报、撤市的全流程管理。 协同与权限管理 基于B/S架构(浏览器/服务器),支持云端或本地灵活部署,全集团账号通用。提供多用户协作功能,包括权限分级、审计追踪、文件版本控制等。 法规支持与专业服务 内置符合中国CDE、美国FDA、欧盟EMA等法规的模板,同时提供注册咨询、资料撰写、eCTD格式代转等全流程支持,团队拥有17年药品注册经验。美国eCTD注册外包相关技术支持。
GDUFA III框架与费用分类 2022年更的GDUFA III将费用分为ANDA申请费、DMF认证费、项目费及设施费四类,实施周期至2027年。2025财年ANDA费用涨至约22万美元,较2024年增幅达27.5%,反映审评成本上升。 ANDA申请费规则 费用需在提交时缴纳,若申请被拒可退还75%。重提交视为申请,需再次缴费。关联API的工厂数量影响总费用,例如某ANDA引用3个API且涉及6家工厂,需支付6倍DMF费用。 DMF费用机制 II类原料药DMF需在引用前缴费,一次性支付约5.3万美元(2025财年)。未缴费DMF不得用于支持ANDA,否则触发退审。 项目费分级管理 根据企业获批ANDA数量分为大、中、小型三级,2025年大型企业年费约34万美元。附属公司ANDA数量合并计算,缴费责任可由母公司或任一附属公司承担。瑞士eCTD验证标准相关技术支持。杭州国产eC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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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CTD的强制实施时间与范围:美国自2017年5月5日起要求药申请(NDA)、仿制药申请(ANDA)和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必须通过eCTD格式提交,2018年5月5日进一步扩展至临床试验申请(IND)和药品主文件(DMF)。FDA通过《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745A条明确电子提交的强制性,豁免非商业化IND和部分DMF类型(如Ⅲ类)。2023年数据显示,FDA接收的eCTD申请占比已达92%,标志着电子化审评体系的成熟。企业若未按规范提交(如缺少文件或重复序列号),将直接被拒收。杭州国产eC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