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合伙企业核定征收
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可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暂缓缴纳当期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较早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延缓缴纳政策只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等。 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享受范围是什么? 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申报期内,对按规定应当缴纳的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5月1日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公告规定可以缓缴的税款,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较早申报...
发布时间:2022.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