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转继承房产遗产?何谓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实际接受遗产已死亡的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已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转继承是继承遗产权利的转移,只不过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尚未取得遗产或接受遗产,就已去世,其应继承的遗产转归自己的继承人继承,因此,实际上是两个继承连续发生,一并处理。申办遗赠房产遗产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宝山转继承房产遗产法律顾问
房产遗产法定继承的具体事项包括: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虹口独生子女继承房产遗产服务中心房产遗产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父母房产遗产的分配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只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父母房产遗产是指法律赋予父母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各国继承法的通例。源于父母子女间存在的直系自然血亲和法律拟制血亲关系。生父母对婚生子女遗产的继承权不受父母性别的影响,也不受父母离婚或再婚的影响。生父母虽对非婚生子女有遗产继承权,但如果非婚生子女被他人收养,生父母便无权继承其遗产。养父母对养子女的遗产继承权是以他们之间存在收-关系为前提的。继父母只有在与继子女之间实际形成扶养关系时才有权继承其继子女的遗产。代位继承房产遗产的法律要件有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代位继承房产遗产的性质依据是什么?是表示权说,亦称代位权说。这种理论认为代位继承人表示被代位继承人行使权利而继承。因此,如果被代位人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其直系卑亲属即无位可代而不能继承。法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和德国旧时的普通法均采此说。中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代位继承的惟一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因此,中国现行的继承立法及司法实践采取的是表示权说。代位继承房产遗产又称“间接继承”。宝山转继承房产遗产法律顾问
房产遗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宝山转继承房产遗产法律顾问
代位继承房产遗产有什么法律特征?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代位继承人作为第1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第1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正因为如此,代位继承又称为间接继承。所以,代位继承人为数人的,原则上由数个代位继承人平分被代为人应继承的份额,而不能由数个代位继承人于其他继承人一同按人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但这只是例外。宝山转继承房产遗产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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