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做代书人,代书遗嘱无效韩某与赵某系夫妻,两位老人在2014年相继去世,留下韩小莲、韩小丽、韩小华三个子女。韩小丽拿出一份遗嘱,称父母曾经委托自己订立过代书遗嘱,想要把房产留给弟弟韩小华的儿子、老人的孙子韩琦。韩小莲却对遗嘱提出质疑。各方就此产生争议,韩琦以自己的父亲韩小华和两个姑姑韩小莲、韩小丽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按照遗嘱继承韩某与赵某的遗产。法院审理过程中,韩小丽拿出遗嘱原件,表示愿意尊重父母遗愿,由韩琦继承遗产。然而代书遗嘱中的代书人为韩小丽本人,见证人是韩小丽的配偶胡某。韩小莲认为该代书遗嘱无效。该案经过法院调解,各方协商处理了老人的遗产。律师解读: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同时,以下三类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因此,该案例中,韩小丽及其配偶胡某分别作为代书人和见证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韩小丽帮助父母订立的代书遗嘱实际也是无效的。订立代书遗嘱时,见证人比较好选择与继承人、被继承人无关的人。还有哪些情形可以登记到死者名下。天津做遗嘱咨询可以去哪里做
留一份“幸福留言”,携闺蜜们白首要不是看到身份证信息,叫谁都不敢相信此时眼前这位阿姨已经87岁了。***接待的这三位阿姨,平均年龄87岁,不*气色很好,谈吐清晰、逻辑思维能力一点问题没有。△胡阿姨从杨阿姨口中得知宋阿姨患胃*确诊已经二十多年了,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生活,让她每天都神采奕奕,显得优雅而美丽。从她们的眼里,你看到的是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朋友家人关怀,即使立遗嘱这样一件大事,也是姐妹们一起商量出来的结果。在法律层面上说,立遗嘱是为了更好的运用法律工具完成自己的心愿,也是阿姨们想要给到家人的关爱。想要立的遗嘱真实、合法、有效,那就要求遗嘱人听说读写没问题、头脑清醒。△图片来源于网络因为根据《民法典》继承篇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在我们接待过程中,也遇到很多老人年事已高,往往已经开始手抖、行动迟缓起来,此时立遗嘱就比较困难,所以建议立遗嘱还需趁早。不畏惧生死,淡然自若的活着,这也是我们这一代人需要学习的。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广州爷爷想做遗嘱咨询活久见!继承母亲房产竟要开“在清朝出生”的祖辈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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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案例被继承人有两个儿子,小儿子伪造独子证明申请办理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将被继承人名下所有不动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大儿子知道后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确认被继承人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持法院判决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要求撤销登记。登记人员认为撤销登记后不动产要登记给已经死亡的被继承人,与理不合。笔者在工作交流中也多次听到这样的观点,认为***不可发“死人证”。本文试从不动产登记基本原理探讨发“死人证”涉及的法律问题。登记同意是不动产登记的申请要件通常认为,我国采取债权**的物权变动模式,将物权变动模式分为依法律行为进行和非依法律行为发生两种。依法律行为进行的物权变动发生效力需要具备“合意+公示(在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两个条件。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更接近德国等国的权利登记制,法律行为和登记的双重法律事实决定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不动产登记以依申请为原则,登记程序的启动应当依据当事人的申请。除另有规定的依职权登记和嘱托登记外,当事人不申请,登记机构不得主动登记。这与分散登记时期要求强制登记否则视为“非法”或者“违法”的规定不同。《物权法》淡化了登记的行政管理色彩和功能。老医生立遗嘱将财产留给救过自己的朋友:女儿已经8年不联系。
法院案例:H大爷丧妻后再婚了,再婚时有婚前房产一套。婚后,H大爷中风,老伴一直尽心照顾,为了感谢老伴,他写了一份自书遗嘱(注意,份遗嘱出现了),声明自己去世后房子和存款都归老伴儿所有。此后,由于H大爷久病在床,老伴变了态度。H大爷的儿子得知后,便把他接到自己家里照顾。为了感谢儿子,H大爷又决定把财产都留给儿子,便做了公证遗嘱(第二份遗嘱出现了)。好景不长,H大爷因不喜儿媳的态度,又给女儿打电话要求住到医院疗养。住院期间,女儿每日看望照顾。弥留之际,H大爷在两个医生面前做了口头遗嘱(第三份遗嘱出现),将财产全部留给女儿。H大爷去世后,财产到底应该由谁继承呢?显然,在这个案例中,H大爷的遗产应该由儿子继承,为什么呢?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在生活中,被继承人过世之后,一般有两种方式可以对财产进行继承,一个是遗嘱继承,另一个就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按照继承顺序是非常简单的,也是很常见的。但为了避免子女众多引起财产上的纠纷,因此写下遗嘱也是非常好的方式,根据现行的《继承法》规定。登记到死者名下不违反依申请登记原则。深圳如果要遗嘱咨询服务
真实经历|盲人夫妻立了一份“特殊遗嘱”。天津做遗嘱咨询可以去哪里做
现在还流行“入库”立遗嘱,在中华遗嘱库中订立遗嘱,都有一套严谨的程序。由两名见证人进行现场见证,同时全程录音录像,市民前来核对时会按手印并签名确认,然后封存入库。长期以来,遗嘱保管传递问题并没有得到重视。但是,立遗嘱并不是遗嘱服务的结束,而是遗嘱服务的开始。遗嘱的保管和传递问题关系到遗嘱是否真实,是否具有公信力,是否能够消除继承人之间的猜疑和误解,对发挥遗嘱促成家庭和谐的功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中华遗嘱库的**创新服务体现在遗嘱保管传递上。采取“临时库、中转库、长久库”三级保管体系,采取多级授权等管理方式,确保遗嘱的安全。关于遗嘱效力的问题,以***一份遗嘱为准,符合法律要求的遗嘱的有效要件即可。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遗嘱。遗嘱要求还是比较严谨、专业,建议找专业机构订立。在中国,市民可以去以下地方咨询办理遗嘱:中华遗嘱库为年满六十周岁、资产不超过一套房的市民提供**遗嘱咨询、登记和保管服务,面向非公益客户提供专业市场化服务。天津做遗嘱咨询可以去哪里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