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先后设立的多份遗嘱,到底该以哪份为主?湖南郴州的陈女士就碰到了这事。记者从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在明年将实施的《民法典》中,对遗嘱效力、遗嘱形式等争议焦点问题,做出了***规定:多份遗嘱中,以***一份遗嘱为准,并且必须符合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达。01独生子女发现自己并非继承人2010年,郴州的陈建军夫妇俩自立了一份遗嘱,并通过公证处进行公证,将名下房屋留给***的女儿陈爱玲。陈建军老人的妻子去世后,陈爱玲对父亲的探望逐渐减少。2013年,陈建军老人也确诊肝硬化,于2017年去世,而陈爱玲随后希望通过遗嘱继承遗产时,却发现自己并非继承人。原来,陈建军病后,其侄儿一直负责照料他的生活起居以及医疗陪护,陈老**终在2017年再次设立遗嘱,将房产留给侄儿。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遗嘱能力,时间以设立遗嘱时为准。重庆遗嘱咨询可以去哪里做
大家好,我是中华遗嘱库的吉小宝,又与大家见面啦!***给大家分享的文章是:《民法典》实施,老百姓立遗嘱如何少跑路?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了。《民法典》新增的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形式,解放了人的双手,使得立遗嘱更加快捷、方便。但是对于腿脚不便、无法出门办理遗嘱的市民,烦恼还是在。对于这类市民想立遗嘱,该怎么办呢?01你们能提供上门服务吗?2020年3月27日早上,中华遗嘱库北京第二登记中心收到了一通特殊的咨询电话:“你们能提供上门服务吗?我妈妈腿脚不便,无法出门。”打电话的李女士表示,母亲崔女士今年70岁,腿脚不太方便,想订立一份遗嘱把身后事安排好。但因为身体原因,无法久坐,需要找一家能上门服务的遗嘱机构。立遗嘱是崔女士自己的意愿,崔女士表示之前在电视上看到过中华遗嘱库的报道,所以让女儿前来咨询。之前崔女士一直认为自己身体很好,还不着急,年前遛弯时不小心把腿摔伤了,顿时有点心慌,就心心念念的想尽快立遗嘱。李女士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拨打了电话,在得到中华遗嘱库肯定的答复后,老人家终于放下了心。中华遗嘱库是中国遗嘱专业服务的开创者,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一直是重中之重的工作。为实现崔女士的需求。上海有人认识遗嘱咨询有推荐的地方吗为了确保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须表达清晰明确。
为防止遗嘱无效或有瑕疵,立遗嘱的时候比较好找专业机构来指导。中华遗嘱库是中国遗嘱专业服务开创者。中华遗嘱库建立了一整套符合法律规定的软件和硬件流程,通过专业登记软件,借助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精神评估、密室登记、指纹扫描、现场影像、专业见证、文件存档和保密保管及司法备案等功能,使立遗嘱人订立遗嘱的真实性得到了有力保障。涉及诉讼的,中华遗嘱库还将依法为当事人出具证明文件。2018年起,中华遗嘱库系统接入“司法电子证据云平台”,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备案,可供法官在庭审中直接查看和核验。△人民法院报报道在中国,市民可以去以下地方咨询办理遗嘱:中华遗嘱库为年满六十周岁、资产不超过一套房的市民提供**遗嘱咨询、登记和保管服务,面向非公益客户提供专业市场化服务。
见证人未参与立遗嘱全过程,代书遗嘱无效2015年底,刘大爷去世了。刘大爷的三个子女找到刘大爷的后老伴王某,要求继承父亲的房产。王某则拿出一份代书遗嘱,称刘大爷已经决定百年之后将房子继续留给她。刘大爷的三个子女则认为父亲不可能将房子留给于某一人,双方就此产生矛盾。后王某将刘大爷的三个子女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由其一人继承刘大爷的遗产。刘大爷的三个子女对代书遗嘱提出质疑,王某则提供代书遗嘱的两位见证人邓某、洪某作为证人,证明代书遗嘱的真实有效。庭审中,证人邓某详细陈述了其作为代书人,帮助刘大爷订立遗嘱的经过。而证人洪某却对代书遗嘱的订立过程吞吞吐吐。在法官再三询问下,洪某说,当时他去外面抽烟了,刘大爷和邓某说什么没有听清,等他抽烟回来,邓某已经起草完代书遗嘱的内容,刘大爷和邓某都已经签字,自己就在旁边也签了名字。法官又问洪某代书遗嘱的具体内容,洪某说,自己也没仔细看,记不太清了。**终,法院认为洪某并没有参与立遗嘱全过程,同时,对代书遗嘱的内容也不清楚,因此,该代书遗嘱的订立过程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认定代书遗嘱无效。立遗嘱人拥有的合法财产情况;对财产如何进行安排的内容。
留一份“幸福留言”,携闺蜜们白首要不是看到身份证信息,叫谁都不敢相信此时眼前这位阿姨已经87岁了。***接待的这三位阿姨,平均年龄87岁,不*气色很好,谈吐清晰、逻辑思维能力一点问题没有。△胡阿姨从杨阿姨口中得知宋阿姨患胃*确诊已经二十多年了,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生活,让她每天都神采奕奕,显得优雅而美丽。从她们的眼里,你看到的是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朋友家人关怀,即使立遗嘱这样一件大事,也是姐妹们一起商量出来的结果。在法律层面上说,立遗嘱是为了更好的运用法律工具完成自己的心愿,也是阿姨们想要给到家人的关爱。想要立的遗嘱真实、合法、有效,那就要求遗嘱人听说读写没问题、头脑清醒。△图片来源于网络因为根据《民法典》继承篇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在我们接待过程中,也遇到很多老人年事已高,往往已经开始手抖、行动迟缓起来,此时立遗嘱就比较困难,所以建议立遗嘱还需趁早。不畏惧生死,淡然自若的活着,这也是我们这一代人需要学习的。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母亲是否有权赠与该房屋全部产权?深圳朋友问遗嘱咨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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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市民老李:家中老人去世后留下一份手写的遗嘱,但是遗嘱没有署名和日期,也没有证明人。因为老人去世,在农村留下两套房产、一块建房用地,老人有四个孩子,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按照农村习俗,一直以来老人由三位儿子养老送终,女儿因为没有赡养老人,自愿放弃财产继承。手写遗嘱对三位儿子的财产各有分配,有多有少。三位儿子有的认为要按照遗嘱分配,有的认为无效,为此三人争论不休,甚至大打出手。请问这样的遗嘱有效吗?到法院应该怎样申请调解判决?A:这份遗嘱无效。问题中的遗嘱属自书遗嘱,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因而无效。同时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如果要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必须先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有法定调解程序,调解不成法院会判决。重庆遗嘱咨询可以去哪里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