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来,已经有一万三千多市民选择在这个不足50平米的小房子里留下自己人生比较大的秘密,也是对子女家人爱的表达。俗话说“养儿一百岁,常忧九十九”,在中华遗嘱库这里算是真正见识到了。记者在中华遗嘱库新址遇到了专门约好在结婚纪念日办理遗嘱的黄先生夫妻俩,他们相互挽着手走进中华遗嘱库,可以看出他们是经过精心打扮的,两人的衣服配色相得益彰,显得非常的协调。这对夫妻,将遗嘱这样事当做了人生大事,也是将遗嘱作为特殊礼物送给儿子。据了解,丈夫黄先生今年62岁,太太陈阿姨60岁,两人的儿子小黄去年结的婚。“叔叔阿姨,的状态很好,一看就是非常重视***的事,把立遗嘱这件事当做是愉快的事。”黄主任一边端水给两位一边说。陈阿姨接话说:“是呀,我们为了这事准备了很久,昨天就开始收拾***要带过来的资料,还专门打扮了一下。我人生有三件大事,是和老公结婚,第二件是儿子结婚,这一件是立遗嘱。做好了,想想都开心!”“不忌讳,自己还会去研究遗嘱,把遗嘱当成茶余饭后的话题和身边朋友谈论,这是我们在这四年看到市民的变化。”黄海波说,“说明市民对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一定的认识;第二说明市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升。遗嘱内容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利益;普陀区遗嘱公证流程
再婚老人去世后房子怎么处理?民法典给出解决方案老王有一套房子,有个儿子小王,希望自己的房子将来留给小王。可是老王在黄昏恋时遇到了李阿姨,和她喜结连理,双双住进的这套房子,老王的心愿将来这套房还是留给小王。因为,李阿姨有个自己的儿子小李,老王担心自己离世后,李阿姨会把房子给小李。可是,老王又担心,如果自己把房子留给小王,小王作为房产的所有权人,到时自己离开后,儿子不让李阿姨住陈凯介绍,“这就是现行的《继承法》**难解决的一个问题。在中华遗嘱库成立七年来,我们无数次接收到社会各界的询问,特别是再婚的老年人的询问。”一般老年人担心的问题是,自己的房子希望自己走了之后给老伴住,但又不希望老伴到时把这套房子给其他人,产权还是更愿意留给自己的孩子。陈凯说:“《民法典》给了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那就是老王,可以提前写好一份遗嘱,把房子的继承权给小王,但是把房子的居住权留给李阿姨。”也就是说,当老王先生驾鹤西去,百年之后这套房子由谁住呢?由李阿姨来居住,但是李阿姨只能自己有居住权,而且是在她活着的时候有居住权。如果她去世了,这套房他不可以给小李,应该由谁继承呢?由小王继承,这就是居住权的规定。奉贤区房产遗嘱公证老人在写遗嘱时候,只要遵循上面所说的要点,基本上写出来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四兄妹人手一份遗嘱!谁的有效?张大爷有四个子女,为了他留下的一大笔遗产,吵得不可开交。四个子女人手一份遗嘱。大哥手上那份遗嘱是父亲亲笔写的,还有亲笔签名。二姐手上那份是公证遗嘱,三弟手上那份是录音录像遗嘱,四妹手上那份是父亲过世前几天委托几个好朋友帮忙重新立的遗嘱。那么,到底哪份遗嘱有效呢?还得民法典说了算。民法典规定了6种形式的遗嘱,本案中,老大的这份是自书遗嘱,老二的是公证遗嘱,老三的是录音录像遗嘱,老四的是代书遗嘱,此外,还有打印遗嘱和口头遗嘱。根据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当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时,以临终前那一份为准,即老四手里的是有效遗嘱。这样规定是因为第四份遗嘱是遗嘱人生前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予以尊重。提前赠与房产并不是很好的传承方式,用遗嘱传承更能掌握财产的主动权。
死者子女的材料1.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子女对遗产的态度。如果放弃遗产,可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如欲继承遗产且继承人在外地,可委托他人办理,并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书。3.如果子女先于死者死亡,且子女已结婚生子,需要提供子女的死亡证明、子女的婚姻状况证明、子女的子女的情况证明、继承权证明、档案材料。4.如果子女在死者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需要提供子女的死亡证明、子女的婚姻状况和子女情况证明,继承权证明、档案材料。《民法典》第1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静安中华遗嘱库可以做遗嘱问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可以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普陀区遗嘱公证流程
信息时报讯(记者黄艳通讯员庞华幸)万一儿子离婚,老人不希望儿媳分走自己的房子;黄昏恋的老人,和老伴有感情,但也不希望离开人世后,财产给了外人……这些问题该怎么解决?在民法典修改后,通过遗嘱的方式可解决这些纠结的问题了。近日,中华遗嘱库公益项目(以下简称中华遗嘱库)在广州对民法典进行深度解读,让立遗嘱的人能按照自己的心愿传递财富。给儿子婚房,儿媳能分走吗?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即可越秀区的杨阿姨向一名中华遗嘱库义工咨询,她的儿子准备在下个月登记结婚,杨阿姨打算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提前过户给儿子做婚房,但又考虑到,近几年年轻人的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杨阿姨担心万一将来儿子的婚姻不稳定,这套自己辛苦打拼赚来的房子会被未来儿媳妇分走,于是就向义工咨询:“如果我现在把房产赠予给儿子了,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是吗?将来万一他们离婚了,他的媳妇应该分不走吧?”义工称,一般情况下有些细节问题还是要留意。“房子过户给儿子之后,那他对房子就有全部的处分权了,就意味着,儿子可以不经您的同意,随时都可以将儿媳的名字加到房本上。除了这个风险之外,万一您的儿子出什么意外,儿媳也是有权分走您的房子的。普陀区遗嘱公证流程
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在同行业领域中,一直处在一个不断锐意进取,不断制造创新的市场高度,多年以来致力于发展富有创新价值理念的产品标准,在北京市等地区的商务服务中始终保持良好的商业口碑,成绩让我们喜悦,但不会让我们止步,残酷的市场磨炼了我们坚强不屈的意志,和谐温馨的工作环境,富有营养的公司土壤滋养着我们不断开拓创新,勇于进取的无限潜力,中华遗嘱库供应携手大家一起走向共同辉煌的未来,回首过去,我们不会因为取得了一点点成绩而沾沾自喜,相反的是面对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氛围,我们更要明确自己的不足,做好迎接新挑战的准备,要不畏困难,激流勇进,以一个更崭新的精神面貌迎接大家,共同走向辉煌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