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对它们的保护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重庆版权注册咨询电话
民法通则实施以后颁布的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在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侵权行为的具体法律责任中,规定了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形式。也就是说,侵害著作人身权依法可以适用非财产的民事责任形式,如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等;也可以适用财产的民事责任形式,如赔偿损失。侵犯著作人身权可能造成著作权人的财产损失,但主要是造成著作权人精神利益的损害。如歪曲、篡改他人作品,不一定必然引起作品报酬的减少,也可能会增加。但此种行为却严重侵害了作者的精神利益。对此种精神利益的赔偿,应当属于精神损害赔偿。作者认为,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赔偿损失,并不排除对著作权人著作人身权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又如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有的学者主张此种行为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有的学者主张是侵犯了作者的姓名权,无论如何是侵犯了属于作者人身范畴的精神权益。依照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赔偿,除侵犯作者精神权益引起的经济损失外,主要是精神损害赔偿。广东版权登记代办收费标准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法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各共有人对共有著作权行使所产生的经济收益和精神上的名誉都有权分享。在共同共有时,各方之分享均等;在按份共有时,对经济收益应根据各按份共有人的应有份额的比例分配。对于著作权共;旨而产生的应付费用和其他法律义务,由全体共有人共同分担或按份额分担,当第三人不法侵害共有著作权时,会对全体共有人产生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仟何一个共有人都有权单独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这种诉讼是一种必要的共同诉讼。依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其中一个共有人的诉讼行为经全体共有人许可,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著作权侵权行为与一般的侵权行为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1)侵权客体的特殊性。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客体是作品,是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且基于广义著作权的含义,著作权侵权的作品既包括原始作品,也包括各类演绎作品。 2)侵权行为的违法性。著作权侵权行为人往往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以盈利为目的而剽窃、篡改、仿制和擅自使用他人作品,并不是基于个人学习、教学、研究或欣赏的需要而合理使用他人作品。 3)侵权行为的特定性,对著作权的侵犯,主要表现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制、发行、演绎、表演、展览等方式直接利用了有关的作品。 4)侵权内容的普遍性。著作权侵权内容普遍,不只涉及对著作人身权的侵害,也包括对著作财产权的侵害,在某些情况下还涉及到邻接权利益的损害。 5)侵害方式的多样性,包括直接侵权、间接侵权、违约侵权、侵犯邻接权等多种形式,但都可引起作者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的损害。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著作权侵权行为呈现极为复杂的形态。从侵权行为是否借助第三者而发生的情况可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著作权侵权责任可分为直接侵权责任和间接侵权责任。.两种责任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具有不同的责任范围。 1、直接侵权责任。直接侵权行为,是一种直接非法使用著作权或邻接权的权利或妨碍他们行使这一权利的行为。侵权人的行为直接涉及作品,例如:在有著作权的作品上改变作者署名,对内容进行修改,未经作者允许擅自发表他人作品的都是对作者著作权精神权利的直接侵犯。就直接侵权的归责应是,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利的行为就是直接侵权,应当承担严格责任。 2、间接侵权责任。是指侵权行为并未直接涉及到受著作权直接保护的作品或受邻接权直接保护的表演、唱片及广播节目,而是因该行为为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行为人自学不自觉地参与了侵权行为,从而对著作权人和邻授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成了侵害。著作权内容是指由著作权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由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重庆版权注册咨询电话
著作权的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两种类型。重庆版权注册咨询电话
著作权和商标权在取得保护的方式上有所不同。作品只要是各自单独完成,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商标权则不同,凡与已注册的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标识,依照各国的商标法往往不能取得特用权。但是,著作权和商标权在一定情况下还可能发生交叉关系,即商标设计图案可以作为商标受商标法的保护,也可以构成一件艺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日本著作权法**认为,广告上使用的具有创造性的口号、漫画中的人物作为商标时,同时受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保护。此外,著作权和商标权也可能发生抵触,即未经他人同意以其作品作为商标标识时,则可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重庆版权注册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