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理解:1、对“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范围不宜作狭义理解。虽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对双方具有实体法意义上的拘束力,但其财产部分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这也是法律未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不得凭此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原因。人民法院对此协议仍可以审查,不能将双方在协议中的约定***化,如果发现协议中有违法之处(如双方约定将他人财产或某***秽物品为一方所有),法院仍可予以变更、撤销甚至追缴。现乙之诉讼标的虽有两项在协议中已作约定,但后来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又就此财产发生争议的,此财产仍应视为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人民法院应按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进行审理。2、将“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定义为离婚协议中未作过处理的财产无法律依据。目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规定“因对财产、子女抚养引起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直接由有关法院依法受理”。除此,无其他更为具体的规定。实践中虽有人主张此财产定义为协议之外的财产,这只是一种认识问题,其实并无明确的法理依据。也就是说,当事人对所有财产的争议,仍然享有诉权。 离婚纠纷中的债务纠纷怎么处理?江苏子女抚养权离婚纠纷撤诉
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法律没有明确无过错的内涵是什么,即何为无过错?这里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对另一方配偶的婚姻过错行为的产生无过错,第二种理解是赔偿请求提起方对婚姻过错行为的损害结果无过错,即其因为对方的婚姻过错行为受到精神和物质的损害,并导致离婚,对这一结果的发生无过错。4、公平原则公平原则。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法律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淮安财产分割离婚纠纷咨询服务离婚纠纷起诉离婚房子怎么收费?
离婚纠纷中的财产纠纷注意问题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解除现存婚姻关系所采取的一种行政程序。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实践中,离婚后出现财产纠纷的情形多为一方在离婚时隐瞒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或其他收益,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这些财产,从而主张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产生的纠纷。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还应注意,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提出。此外,当事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当事人事后不履行的,该协议本身并无强制执行力,当事人还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其效力作出认定,方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离婚纠纷类案件特殊主体离婚问题的审查处理
被告为宣告失踪者的离婚案件审查处理对于当事人举证证明另一方被宣告失踪的,支持其离婚的诉讼请求;如果有子女,应当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好子女抚养问题。
军婚案件审查处理非军人一方向现役军人提出离婚,军人不同意离婚,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的,通常不予准许离婚或调解和好;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非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与**团以上机关协调沟通,做好军人思想工作后,可准予离婚;如军人坚持不同意离婚的,应判决不予准许离婚。非军人一方长年起诉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始终不同意的,法院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相互配合做好军人思想工作后判决离婚。 离婚纠纷诉讼立案时应提供哪些起诉材料?
对不动产的审查处理完全产权房屋审查处理审查要点:一是购买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二是房屋产权登记情况;三是具体出资情况以及**情况。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如下:
婚后购房,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
(1)若为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形式的转化,仍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若出资方只支付了首付款,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2)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非出资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房,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不论产权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泰州子女抚养离婚纠纷管辖
当事人需在分割好财产,分配好孩子抚养权之后,然后带上离婚需要证件到相关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江苏子女抚养权离婚纠纷撤诉
离婚纠纷案件管辖适用地域管辖一般原则,例外适用“被告就原告”原则。属无效婚姻的,法院应不准原告撤诉,亦不得按撤诉处理。审理时,应注意对特殊主体的审查,如是否系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军人等。在出现法定情形时,无过错一方,可向有过错一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不能向第三方主张赔偿。子女抚养,应按照**有利于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原则审查。抚养费除按收入比例给付外,还应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生活水平;对于无经济收入的,不应简单以无收入状态确定抚养费给付标准。关于探望权行使,遵循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原则,在确保可操作性的同时,尽量避免矛盾***激化。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公平原则。涉外离婚案件,符合法定条件时,可由我国法院处理。 江苏子女抚养权离婚纠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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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纸浆模塑制造工艺虽已成熟,也有相关资料显示可以通过发泡工艺提高纸浆模塑制品的缓冲性能,但纸浆模塑制品发泡领域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目前尚无具体的发泡方法可供查阅,因此,我们需要根据相关的资料,根据已有试验结果的分析和成品性能的测试数据确定纸浆用量,粘合剂用量,干燥温度以及干燥时间等,查阅相关资料提出几个实验方案,做出成品,然后通过大量的试验优化试验配方,得出实验制订试验方案,通过大量的实验,不断摸索,不断改进,制定出合理的配方,实现制浆模塑制品的发泡。上海恩博环保纸浆模塑制品有限公司为您提供纸模防震包装,有想法的可以来电咨询!普陀区纸浆模塑报价在我国,随国家和环保人士的普遍宣传,未回收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