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法律没有明确无过错的内涵是什么,即何为无过错?这里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对另一方配偶的婚姻过错行为的产生无过错,第二种理解是赔偿请求提起方对婚姻过错行为的损害结果无过错,即其因为对方的婚姻过错行为受到精神和物质的损害,并导致离婚,对这一结果的发生无过错。4、公平原则公平原则。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法律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离婚纠纷怎么解决,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江苏财产分割离婚纠纷协议书
离婚纠纷类对特殊财产的审查处理
住房公积金、社保的审查处理住房公积金审查处理。
首先,审查住房公积金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才予分割。其次,由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因此,法院可以在计算出总额后,经过折抵,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住房公积金的差额给对方以补偿,此后一方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可不再进行分割。再次,如果婚后动用住房公积金等住房资金购买房屋的,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养老保险金审查处理。首先,审查夫妻双方是否达到退休年龄,或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如是,则实际领取的或应当取得的养老金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其次,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未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对于另一方请求分割养老金的,审查婚后是否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如是,则法院可以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再次,通常以不破坏个人养老金账户专属性为原则,以一方支付另一方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 扬州子女抚养权离婚纠纷撤诉对于离婚纠纷,建议采用和平的方式来解决,毕竟这样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有利的。
离婚纠纷类案件对普通动产的审查处
家具及家用电器的审查处理
首先,确定家具及家电的具体清单,如双方均能确认的,以双方确认为主。如无法确认的,法院组织双方至房屋内进行清点,并形成笔录存档。具体清单应明确家具家电品牌、型号、特征等具体信息。其次,审查购买时间是在婚前婚后,以及具体出资情况。再次,具体分割时采用实物分割为原则,引导双方达成一致,由一方获得实物,另一方获取折价款,如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判决亦采用此原则为宜。***,确定家具家电现值,尽量引导双方对现值达成一致意见,如争议较大,可采用询价、评估等方式确定。
1.如果想着在一个离婚案子中解决彩礼问题,列被告时,只列女方,并且要有证据证明彩礼给了女方,或者虽然没有证据但女方认可接收了彩礼,完全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一并解决。之所以只列女方为被告,是因为“离婚纠纷”的当事人,只能是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而“婚约财产纠纷”的当事人,如果给付人或者接收人不是婚约男女双方的话,法院可以将男方父母列为共同原告、女方父母列为共同被告;但是,这在离婚纠纷中是不行的。2.如果你想起诉女方和其父母,那就变成两个案子了,分别是离婚纠纷(被告是女方)和婚约财产纠纷(被告女方和其父母)。若证明不了财产给了女方,虽然起诉的是女方,但在庭审中,如果女方辩称彩礼是其父母收的,具体不太知情,或者你主张要求女方和其父母一起返还,法院一般只给你解决离婚问题,彩礼另行诉讼。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普通动产的审查处理
具有人格意义物品的审查
处理具有人格纪念意义的物品,也遵循双方协商为原则,如无法协商一致,一般应属于一方所有,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具有性别属性的贵重饰品,可以认定为在出资购买时,双方有将之作为一方专属的意思表示。
彩礼的审查处理
在离婚纠纷中,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审查当地是否存在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是否存在如下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关于返还的范围,审查彩礼的使用状况、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等。 军人离婚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有哪些?扬州财产分割离婚纠纷咨询
***次离婚纠纷诉讼,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江苏财产分割离婚纠纷协议书
彩礼对应的案由是“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对应的案由是“离婚纠纷”。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案由,但对于领取结婚证后,要求彩礼返还的两者也有联系。一、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上述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情形,后面的两种情形要以离婚为条件,即登记结婚后再要求返还彩礼的在未请求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是不支持的。 江苏财产分割离婚纠纷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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