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加强油气管道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督促企业大力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加快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严格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安全管理,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储罐等贮存设备设计标准。研究建立常压危险货物储罐强制监测制度。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站场等危险货物配套存储场所安全管理。加强相关企业及医院、、科研机构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六)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购买、销售和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上年的购买、销售情况。浙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
第三条购买***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公安机关申请购买许可证;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公安机关备案。取得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第四条个人不得购买***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第五条申请购买***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 黑龙江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系统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对个人购买的,只办理一次使用有效的备案证明。第十条经营单位销售***类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当查验购买许可证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对委托**的,还应当查验购买人持有的委托文书。委托文书应当载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情况、委托购买的品种、数量等事项。经营单位在查验无误、留存前两款规定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后,方可出售***类易制毒化学品;发现可疑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经营单位在查验购买方提供的许可证和身份证明时,对不能确定其真实性的,可以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核查。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公安机关发现可疑情况的,应当及时予以核对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核查。
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第二十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申购和危险化学品过程管理的工作举措,对提高高校实验室管理水平,实现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化。安徽学校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平台
对个人购买的,只办理一次使用有效的备案证明。浙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
教学、科研、医疗、测试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可使用储存室或者储存柜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个储存室或者储存柜储存量应当在50公斤以下。第二十七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等治安防范设施,防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第二十八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定期核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存放情况。浙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
其他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原件)。合法使用需要证明由购买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注明拟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用途,并加盖购买单位印章或者个人签名。第六条申请购买类中的非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省级公安审批。负责审批的公安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购买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负责审批的公安对购买许可证的申请能够当场予以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对材料不齐备需要补充的,应当1次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内容;对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