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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声检测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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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声检测企业商机

第五章 医院建筑
***节 允许噪声级
第5.1.1条 病房、诊疗室室内允许噪声级,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室内允许噪声级  表 5.1.1
房间名称
允许噪声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病房、医护人员休息室
≤40
≤45
≤50
门诊室
≤55
≤60
-
听力测听室
≤25
≤30
-
手术室
≤45
≤50
-
第二节 隔声标准
第5.2.1条 病房、诊疗室隔墙、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标准,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空气声隔声标准 表 5.2.1
围护结构部位
隔声量(dB)
一级
二级
三级
病房与病房之间
≥45
≥40
≥35
病房与产生噪声的房间之间
≥50
≥45
-
手术室与病房之间
≥50
≥45
≥40
手术室与产生噪声的房间之间
≥50
≥45
-
听力测听室围护结构
≥50
-
-
注:产生噪声的房间系指有噪声或振动设备的房间。
第5.2.2条 病房与诊疗室楼板撞击声隔声标准,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撞击声隔声标准 表 5.2.2
楼板部位
撞击声压级(dB)
一级
二级
三级
病房与病房之间
≤65
≤75
-
病房与手术室之间
≤75
-
-
听力测听室上部楼板
≤65
-
-
手术室
-
-
-
注:当确有困难时,可允许病房的楼板撞击声压级小于或等于85dB,但在楼板构造上应预留改善的可能条件。
隔声检测报告提供-广州翁迪仪器!中山绿色建筑隔声检测仪器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第四十五条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绿色***、绿色保险、绿色**等多种方式提供绿色金融服务。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推广能效**、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等***产品。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建筑质量等相关绿色保险业务。
第四十六条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牵头或者参与绿色建筑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制定和实施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形成相关技术标准。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建筑发展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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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第二十三条 市、区人民**应当制定既有建筑的绿色化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财政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经评估不符合相应绿色建筑标准的,应当优先纳入绿色化改造计划。
城市更新应当同步实施绿色化改造。
第二十四条 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建筑功能、碳排放情况、所处地理位置等条件,综合确定并公布重点碳排放建筑名录,确定不同类型建筑能耗及碳排放基准线。
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参考重点碳排放建筑名录确定和公布建筑领域纳入碳配额管理的重点碳排放单位名单,负责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供电、供气、供水、供冷等单位应当将建筑能源和水资源消耗数据提供给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
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如实向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提供建筑物能源消耗数据。
第二十六条 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建筑物的类别、使用功能和规模等,制定民用建筑用电定额标准。对超限额用电的,实行阶梯价格。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经2022年3月28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章 总 则
***条 为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内从事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规划、建设、运行、改造、拆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比较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包括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
第三条 绿色建筑各项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标准**、因地制宜;
(二)以人为本、节能低碳、健康宜居;
(三)**引导、市场推动、公众参与。
在建筑全寿命期内,应当在保证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能源和资源消耗,降低碳排放。

隔声检测可以帮助确定建筑物或设备的隔音性能是否符合社会责任标准。

   装配式钢结构模块建筑技术指南规定

    2.1.1建筑隔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块建筑应根据功能部位、使用要求等进行隔声设计,模块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与《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的有关规定;

     2水、暖、电、燃气、通风和空调等管线安装及孔洞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线穿过楼板或墙体时,孔洞周边应采取密封隔声措施;

     2)墙中所有电器插座、配电箱或嵌入墙内对墙体构造造成损伤的配套构件,在背对背设置时应相互错开位置,并应对所开的洞(槽)有相应的隔声封堵措施;

     3)分户墙上所开洞口的封堵,应采用满足分户墙隔声设计要求的材料和构造;

     4)上下层相邻两户间的排烟、排气通道,宜采取防止相互串声的措施。

    2.1.2建筑热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块建筑热工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等的有关规定;

    2模块建筑**护系统拼接缝隙处保温构造应连续可靠,防止出现冷热桥。 隔声检测可以在建筑物或设备进行改建或维修时进行,以确保其隔音性能不会受到影响。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检测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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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噪声测量相关标准***部分

GB/T8485—2008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6731—1997建筑吸声产品的吸声性能分级

GB/T19889.1—2005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1部分:侧向传声受抑制的实验室测试设

GB/T19889.2—2005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2部分:数据精密度的确定、验证和应用

GB/T19889.3—2005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3部分: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

GB/T19889.4—2005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4部分: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

GB/T19889.5—2006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5部分:外墙构件和外墙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

GB/T19889.6—2005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6部分:楼板撞击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

GB/T19889.7—2005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7部分:楼板撞击声隔声的现场测量GB/T19889.8—2006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8部分:重质标准楼板覆面层撞击声改善量的实验室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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