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为适应我国医养结合机构(指兼具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发展的需要,规范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内容,提高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在深入调查研究、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委会同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要求各地医养结合机构参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规范服务开展,切实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二、主要内容《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对医养结合机构的基本要求,包括机构设置、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药品配备、服务人员资质、环境等要求和参考标准。二是明确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内容与要求,对基本服务、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护理服务、康复服务、辅助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失智老年人服务等明确了服务内容和服务规范。三是明确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流程与要求,包括服务接待、老年人入院体检、老年护理需求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中医评估(具备中医服务资质的机构)、制定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服务档案、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等流程。如果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需要侧重“医”的服务,则应该为老年人提供住院医疗服务。全国以养代医医养结合养老院
要充分认识到多元主体的整合有助于形成一个具有示范效应的服务规划和供给链条。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养老服务体系总体建设规划,将“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纳入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医疗资源分布规划。同时,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专项基金或设立养老基金会,鼓励和引导银行增加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的借钱支持,对新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用地采用划拨方式或明确土地出让金的优惠标准,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细化、量化、操作化,从而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建构与拓展。卫生、社保、民政和老龄等职能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强横向联系,打破条块分割,明晰“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服务性质、服务主体、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制定和完善统一具体的机构建设标准、设施标准、从业人员上岗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机构星级评定制度和评估制度,进而设定“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附近医养结合养老院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根据老年人日常住养和住院医疗两种不同的需求,明确各自的管理路径。
9.“养老机构+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型这种模式是指养老机构与邻近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患者就医提供“绿色通道”,优先提供住院、远程会诊、预约挂号等服务,这是山东省目前开展医养结合**多的一种模式。该模式缺点是: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基础是来自双方的信任和利益驱动,双方的合作缺乏有效约束和利益协调机制,一旦协议影响到了某一方利益,就很容易出现终止协议的情形,很难保证合作的有效性、持续性。调研发现:这种模式难以实现医养一体化,基本属于“搞形式”,医养之间很难开展实质性合作,基本上是各干各的(如养老机构有患者需要住院,虽协议要求优先到合作的医疗机构住院,但患者家属并不一定同意,可能会到规模较大、更放心的医院),久而久之,难以长期合作。10.“大养老+小医疗+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型这种模式是养老机构自身先建设一个小医疗机构,如卫生室或诊所,同时又另与其他较大规模的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并由其为养老机构患者就医提供“绿色通道”。对一般的医疗问题,养老机构自行解决,当有较重患者立即转入合作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上述十种“机构养老”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前七种为“一体化”模式。
应该积极发挥主导作用第1,建立和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良好的政策导向,是保证医养结合服务建设完善的基础。应该根据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目标定位,尽快出台促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发展的意见规划,明确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服务性质、服务对象、服务主体、服务范围、机构设置标准、从业人员上岗标准以及具体的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投资的方案。各级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相应制定配套的规划,将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建设纳入区域老龄发展规划、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第二,在具体执行方面各部门之间应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为医养结合模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自身的职责,按照行业特点,建立制度标准,确保规范运营,加快出台和完善相关服务标准、设施标准和管理规范,抓紧制定医养结合机构的建设标准,建立等级评定制度及评估制度,进而制定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准入、退出机制,规范医养结合服务市场行为。另外,民政部门应确认其非营利性并纳入医保。这样既解决了老人的医疗和养老难题,同时也促进了养老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膳食调养、情志调养、传统体育运动等进行健康干预。
3.“大医疗+小养老”型这种模式多数是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新建小型养老机构,通过配备相关设施、增加护理人员等举措,在医疗机构内部又新建了一个医院下属的专业养老机构。调研发现:此模式是利用**医疗资源兴办养老机构,优点是养老环境条件好、医疗保障好,比较**,但也存在明显缺点:一方面对现有医院资源的利用不经济甚至浪费,另一方面是养老费用较高,经济条件中下等的普通家庭难以承受。4.“大医疗+小康复”型这种模式多数是规模较大医疗机构新建小型康复机构,如老年科室或康复科、康复中心,以医疗为主、康复为辅,多数是在原有的医疗机构新增康复、养护功能,构建医疗、照护、康复等相互衔接的服务体系。调研发现:该模式多数发展较好,但在“医、康、养一体化”体系中“养”的比重较小。5.“两院一体”型该模式多数是将地方**建设的敬老院由当地乡镇卫生院托管运营,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实现“一体化”,或者由乡镇卫生院直接新建养老机构以实现医养结合。乡镇卫生院利用敬老院的资源除照顾好“五保老人”外,还接纳一部分社会养老人员。此模式是对既有养老和医疗资源的有效整合,能够***医养资源供给引力,就近服务农村老年人群,帮助他们实现就地养老。 健康教育和知识普及:合理膳食、适当运动、戒烟限酒等健康生活方式及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成都周边以养代医医养结合的养老院哪家好
不同阶段的老年群体对“医”和“养”的需求不同。全国以养代医医养结合养老院
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服务(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文化娱乐服务)、护理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可根据设立医疗机构的类型与资质有所侧重地提供本章所述的其他服务,如设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提供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中西医诊疗、定期巡诊、危重症转诊、急诊救护等服务,设立安宁疗护中心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提供安宁疗护服务。(一)基本服务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和文化娱乐服务等适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等要求。(二)医疗服务1.定期巡诊(1)应当根据老年人健康需求,安排医师定期到老年人居住的房间巡诊并做好记录。(2)医师在巡诊过程中应当记录老年人血压、心率等身体状况,及时发现老年人的病情变化。(3)在巡诊过程中,可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服务。2.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1)在诊疗前要详细询问老年人的病史,并进行仔细的体格检查。在诊疗过程中,要进行必要的体检和辅助检查。(2)应当评估老年人病情、过敏史、用药史、不良反应史。(3)给药前应当核对和药品。 全国以养代医医养结合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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