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测算,每年可实现对油烟污染的深度净化和末端保障,每年可减少约16.3吨油烟颗粒物和11.1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油烟异味投诉问题基本杜绝。数据显示,经治理后的排放指标全方面优于江苏省《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草案)》标准,有效地改善了区域的空气质量。在集中净化的基础上配置末端污染物监测、设备运行监测和烟气工况监测模块,实现对设备运行和污染排放的双监控,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按用户数量配置分户用电计量和能耗管理系统,精细化控制运行能耗,分户计量用电量,实现对餐饮商户的精确监管。搭建服务于“绿岛”集中区的油烟大数据运维管控平台,实现运维管控工作的集成化、数字化、智慧化。通过绿岛模式的实践,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生态环境保护经验。福建活性炭分散吸附绿岛模式合作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处长戴明忠介绍,中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生存压力大,创设“绿岛”的初衷,既是通过“集约建设”为这些市场主体降低治污成本,也是希望借助“共享治污”将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市场主体管起来。“绿岛”助力监管,在危废处置方面尤为明显。在无锡青龙山工业园,小微企业将各自产生的危废打包,放入防爆柜暂存,需要处置时在小程序上发起申请,由“绿岛”上门接收。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罗小春介绍,无锡有近8400家产废单位,其中年产废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多达6800余家,它们的产废量只占全市产废总量的1%。量不大、分得散,危废处置存在渠道不畅、贮存不规范等问题。福建活性炭分散吸附绿岛模式合作绿岛模式强调城市建设要尊重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空间。
在主旨报告环节,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柴发合针对“绿岛”治理模式提出建议。他指出,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涉VOCs“绿岛”治理模式集约高效的优势,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及项目环评等进一步明晰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VOCs“绿岛”设计好、建设好、运行好、运营好、效果好。此外,制定和完善支持相关模式有序发展的法规标准和经济政策,联合攻关引导示范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在治理模式中充分考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要求,不断提升治污水平。
强化监管措施。明确“绿岛”建设运维主体及“入岛”中小企业的排污许可责任,清晰划分权责利;要求“绿岛”项目安装污染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建立“绿岛”项目运行情况考核机制,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实施信息公开。通过一揽子的监管措施,防止“绿岛”不“绿”,变分散排放为集中排污。生态“绿岛”惠企利民效益明显,经过两年多的建设,全省已筛选确定两批187个“绿岛”项目,其中建成126个,包含小微企业危废收贮中心、电镀废水集中处理中心等85个工业“绿岛”项目,禽畜养殖粪便处理及综合利用、水产养殖尾水处理中心等21个农业“绿岛”项目,餐饮公共烟道设施等20个服务业“绿岛”项目。绿岛模式鼓励城市以生态保护和自然景观保护为目标。
所谓“绿岛”,就是指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理念,建设可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环境公共基础设施。近年来,徐州着力推进“绿岛”项目建设,在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三大产业中,用“绿岛”串起了生态产业链,家具企业集中喷涂,厨余垃圾集中处理,秸秆集中回收利用……污染物实现统一收集、集中治理后,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和实现污染物大幅削减,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活性炭被誉为水和空气的"清洁剂",被主要用于废气和废水的治理。然而活性炭使用一段时间后,会达到吸附饱和,不只没有继续吸附有害物质的能力,还会成为污染物的富集体,因此需要及时更换,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环保污染治理成本。为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彻底解决活性炭更换不及时问题,徐州市在环保绿岛项目建设中,布局建设两家活性炭集中脱附再生项目。绿岛模式鼓励城市建设要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福建活性炭分散吸附绿岛模式合作
绿岛模式致力于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平衡。福建活性炭分散吸附绿岛模式合作
“绿岛”新模式主要做法:精确施策,一是引导国企立标打样。推进广铁集团长沙车辆段VOCs治理“绿岛”项目,新装2台整车喷漆设备、3套油漆废气处理系统,使废气收集效率达95%以上,VOCs去除效率达85%以上,实现铁路客车段修喷漆领域绿色智能化改造。二是强化汽修行业集约管理。对车站南路两个汽修钣喷中心进行试点整合,建成车站路集中钣喷中心“绿岛”项目,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原位再生”处理装置,促进雨花区汽修行业“散、乱、污”的规范整治,实现VOCs年减排3.34吨。三是推动工业涂装转型升级。关停产能低、污染重的工业涂装企业,拆除低效处理设施的工业涂装生产线。同时,对雨花经开区近90%工业企业的喷、烤漆业务进行集中整合,推动完成贝尔环保工业“绿岛”项目建设,减少VOCs排放达33吨。福建活性炭分散吸附绿岛模式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