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长不超过一年。核设施建设项目试生产的期限长不超过二年。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评验收费用属于什么科目?深圳固废环评环保竣工验收治理
按源强核定指南计算,即我们常说的绩效计算总量,要折算满负荷情况下的总量。基于此,建议验收时,除了不得已的情况,还是要控制工况在75%以上,因为我们知道成型设备和成熟工艺在这方面没有问题。四、执行标准的问题1.环境质量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的环境质量评价执行现行有效的环境质量标准。2.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上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所规定的标准。国家和地方新标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执行。还有,鉴于目前国家和地方标准处于更替频繁时期,很多项目调试和验收时候的标准已经不同,在污染物排放标准上,我觉得还是按照环评批复标准执行,但要注意对照现行标准进行评判。毕竟,不可能验收完立刻就要整改吧。五、验收监测注意问题监测要注意的问题太多了,这里选取几点常见的问题进行探讨。处理前监测。处理前监测一般是为了处理效率的计算,“技术指南”中规定,对不具备处理效率监测条件的(因安全和设施本身原因等),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即可。对于处理前的监测频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酌情减少,一些处理前监测没有代表性的,监测也没有多少必要性。烟囱采样点位置。 深圳固废环评环保竣工验收治理关于VOCs废气治理设施提升后进行验收的问题。
绿万通环保管家网讯:首先锅炉改造是否属于豁免环评手续办理范围?某公司原来已审批8蒸吨燃柴油锅炉1台,由于订单减少,产能下降,实际建设了1台4蒸吨燃柴油锅炉,之后由于产能逐步恢复,该公司再建设了1台4蒸吨燃天然气锅炉。即原来审批的8蒸吨燃柴油锅炉,改造为1台4蒸吨燃油锅炉,1台4蒸吨燃天然气锅炉,两台锅炉总出力为8蒸吨,与环评审批的锅炉总出力相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请问:该公司锅炉如此改造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还是可以参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中第三十类其他,第58“改造项目”,如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且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豁免环评审批手续办理?其次如属于豁免手续范围,那么以上两台锅炉是否还需要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将上述改造情况纳入竣工环保验收管理?答复:该公司实际建设2台4蒸吨锅炉,总出力与原环评批复相同,还应进一步分析总体项目用地、污染物产排等变化情况,如用地、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均不增加,建议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第58项,豁免环评手续办理。在《名录》发布前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建设项目。
环境监察、污染控制等具体业务科室为主的综合决策过程环保竣工验收的注意事项1、现场勘察时存在的问题,首先应获取“环评报告书(表)、初步设计(环保篇)、环评批复”等资料,认真翻阅后,以此为依据,有针对性地实地查看,这里需注意的一点是:不能是企业让看什么监测人员就看什么。?设施是否有出入?工程中设备、设施是否有变更?具备不具备验收条件和验收监测条件?以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等。应对照环评建议、批复、初设,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去查看是否落实了。避免“看现场就是监测布点”,“签了合同就是现场监测”,“有了问题回头再说”。应把问题放在现场监测之前,具备条件就验收,不具备就不验收,同时,应如实说明存在问题。对验收监测方案一般分三种情况:(1)如现场勘察被验收项目无问题,即编制验收监测方案;(2)如环评建议、批复、初设等基本落实,在编写了监测方案后应将被验收项目存在哪些问题往往第二种情况占多数。(3)如果被验收项目主要问题都没落实,应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一份关于×××项目现场勘查存在问题的情况说明,并经三级审核、盖章、存档。为了慎重并加强对监测方案的审查,在报省局审批前,省站将分行业。如何开展环评环保竣工验收?
从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工作的单位,在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申请报告、申请表、登记卡以及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信息公开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环评及环保验收办理流程。深圳固废环评环保竣工验收治理
环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费怎么算?深圳固废环评环保竣工验收治理
验收不合格情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 (一)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四)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深圳固废环评环保竣工验收治理